2017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公布
時間:2017-04-25
2016年12月30日,商務部網站發(fā)布了《2017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》,該目錄自2017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,《2016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》同時廢止。
本次列入目錄的貨物共44種(2016年為48種),分別屬于出口配額或出口許可證管理。其中,稀土屬于出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;鈰及鈰合金(顆粒<500μm)的出口免于申領出口許可證,但需按規(guī)定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。
目錄指出,稀土出口的報關口岸指定為天津海關、上海海關、青島海關、黃浦海關、呼和浩特海關、南昌海關、寧波海關、南京海關和廈門海關。